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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实行!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、下限调整
  • 来源: 综合科
  • 作者:
  • 发布时间: 2024-07-01 10:28

近日,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《关于调整我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》,从7月1日起,调整我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、下限标准。

根据调整标准,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40元/月(含单位、个人两部分),月缴存额下限为364元/月(含单位、个人两部分),与2023年相比分别提高358元、12元。

缴存比例政策维持不变,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应低于5%,最高不得超过12%。

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。每个单位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,调整后不再变更。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严格执行缴存上、下限的规定,既不得高于缴存上限,也不得低于缴存下限,缴存时应按月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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